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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九江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6年部门决算
来源: 时间:2017-09-10 09:20:00

中共九江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6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共九江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中共九江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中共九江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九江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市纪委机关与市监察局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两种职能,对市委、市政府负责。市监察局仍属政府序列,接受市政府领导。

    (一)主管全市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党的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二)主管全市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与和市辖县(市、区)及其主要负责人执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市政府颁发的决议和命令的情况。

    (三)负责检查并处理市委和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党的组织和市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党内法规的案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任命程序,决定和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四)负责调查处理市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市辖县(市、区)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任命程序作出撤职及撤职以下的行政处分的决定;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五)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清廉为政。

    (七)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理论及其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根据我市实际,草拟有关地方性政策规定。

   (八)调查研究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制定法规的情况,对其违法国家法律和有损国家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的建议;变更或撤销县(市、区)行政监察机关不适当的决定和规定。

   (九)会同市委直属机关、市政府各部门及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审核县(市、区)纪委领导班子和监察局领导干部人选;负责市纪委、市监察局派驻各部门的纪检组、监察室领导干部职务的任免(市委管理的干部除外);组织和指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授权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市纪委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局本级和0个所属二级预算单位。编制人数206人,其中:行政编制181人、参公编制14人、事业编制11人;实有人数179人,其中:在职人数144人,包括行政人员134人、事业人员10人;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33人。

 

第二部分  中共九江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9149.6540万元,较比上年增加16.94%,其主要原因是其他收入增加。其中上年结转和结余2376.7287万元,本年收入合计6772.9253万元。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5616.8970万元,占82.94%;其他收入(含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上级补助收入)1156.0283万元,占17.06%。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总计9149.6540万元,较比上年增加16.94%,其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结转和结余资金增加。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2339.0669万元,本年支出合计6810.5871 万元,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2739.3181万元,占40.23%;项目支出4071.2690万元,占59.7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071.34万元,决算数为5654.55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97%。

   按功能分类科目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709.21万元,决算数为5266.57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5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1.59万元,决算数为204.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7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8.22万元,决算数为76.02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4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2.32万元,决算数为107.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0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分:工资福利支出1054.8034万元,较上年下降23.69%,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奖励金从上年结转和结余资金中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228.5305万元,较上年下降71.95%,主要原因是:办案、宣教等费用列入项目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11.96万元,较上年下降26.81%,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奖励金从上年结转和结余资金中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0万元,决算数为89.7683万元,完成预算的56.11%,决算数较上年下降14.11%,其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人员因公出国(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0万元,决算数为24.8456万元,完成预算的62.12%,决算数较上年下降37.33%。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0万元,决算数为64.9227万元,完成预算的59.02%,决算数较上年基本持平。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228.5305万元,较上年下降71.95%,主要原因是:办案、宣教等费用列入项目支出,其中:办公费32.4306万元,印刷费11.4617万元,水费0.1151万元,租赁费0.8417,会议费7.2602万元,差旅费18.2813万元,培训费21.6352万元,公务接待费24.8456万元,工会经费26.8921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64.922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9.8443万元。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委局2016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金额。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我委局无绩效管理支出。

 

第三部分  中共九江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6年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中共九江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6年部门决算表.xls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二)纪检监察事务:反映纪检、监察方面的支出。

    (三)行政运行: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方面的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六)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八)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九)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三公”经费支出: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为保证机关正常运行,而发生的商品和服务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