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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昌县: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 时间:2017-05-27 14:46:00

  近期,都昌县纪委对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进行通报,分别是: 

  都昌县房地产产权交易中心副主任方平欢公车私用问题。2017年4月2日至4日期间,方平欢私驾公车办私事。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方平欢党内警告处分,并由其个人承担私用公车产生的费用。县房地产产权交易中心负责人江伟监管不严,县纪委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都昌县房管局下属恒力房地产测绘公司司机沈国强公车私用问题。2017年4月2日,沈国强擅自驾驶公车带朋友下乡办私事。4月3日,沈国强又驾驶公车接送其家属。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县恒力房地产测绘公司研究决定,对沈国强予以辞退,并由其个人承担私用公车产生的费用。县恒力房地产测绘公司负责人罗新华监管不严,县房管局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都昌县候鸟保护局周溪站负责人胡华喜公车私用问题。2017年4月2日,胡华喜驾驶公车带家属到湖边观看候鸟。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县候鸟保护局研究决定,给予胡华喜行政警告处分,并由其个人承担私用公车产生的费用。县候鸟保护局局长李跃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县林业局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通报要求,中央八项规定是党中央的庄严承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全党必须遵守的政治纪律。从通报的案例看,公休日、节假日仍是公车私用、私驾公车问题的易发高发期。为此,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自觉在旗帜立场态度、顽强意志品质上向党中央看齐,主动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把纪律建设作为治本之策,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抓好纠正“四风”工作。(都昌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