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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安县: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 时间:2017-06-01 09:30:00

  日前,德安县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这3起典型问题是: 

  县彭山林场小学校长余春光公款宴请问题。2016年3月2日晚,余春光欢送王某某调离学校,公款宴请消费375元。2016年3月17日下午,余春光公款宴请原同事王某某,消费442元。2016年9月11日晚,为庆祝教师节,余春光安排学校教师公款聚餐,花费593元。2016年9月24日晚,余春光公款宴请欢送4名老师进城,花费606元。余春光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县邹桥学校校长罗词谷公款宴请问题。2015年5月、10月,罗词谷先后四次私客公请,共计消费1682元。2015年8月31日晚,罗词谷公款宴请4名新调入老师,消费454元。罗词谷受到严重警告处分。 

  县装卸运输公司党支部书记、经理候德生滥发福利、公款吃喝问题。2012年以来,候德生多次在节假日,以发放加班费、值班费的名义,违规发放现金共计2.8万元。以工作餐、加班餐等名义在县城多家酒店、餐馆吃喝,并大量饮酒、上烟,共计花费32万余元。目前,德安县纪委已对候德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和其他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通报指出,典型问题虽是个案,但也反映出少数干部思想松懈、心存侥幸,不收手、不收敛。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意识,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养成廉洁自律意识。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对执纪审查对象存在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先于其他问题查处和通报。对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后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一经查实,从严从重处理。(德安县纪委)